記者許素蘭/苗栗報導

苗栗縣政府為扶植縣內優質及具有潛力的文化創意產業業者,特訂定「苗栗縣文化創意發展補助計畫」,鼓勵業者申請推廣具原創、文化內涵及市場潛力的文創商品和事業,補助項目包括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發、生產、行銷、推廣等,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。

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指出,文化創意產業為我國六大新興產業之一,一直是國際經濟發展與產業研究最熱門的話題,也被視為繼第三波「資訊產業」經濟後的「第四波」經濟動力。

文觀局副局長林彥甫表示,苗栗縣自然環境屬山多田少,族群分佈有客家、閩南及原住民,長久以來結合所處環境自然產物發展出獨特的文化特質,為促進在地豐沛的能量經由創意設計轉化為具特色的文創產品,同時發展具有苗栗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,自九十九年起,每年辦理文創產業發展補助計畫鼓勵縣內業者跨界合作、多角化發展,期望與設計業界共同發揮地方特色、打造苗栗縣文化創意產業的新領域。

為扶植縣內優質及具有潛力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,今年度「苗栗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補助計畫」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歡迎設籍在苗栗縣境內文創工作者、公私法人、人民團體,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獨資、合夥事業體向文觀局提出申請。

今年度的補助計畫以每案最高廿萬元,擇優補助縣內具潛力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,即日起至四月十一日止受理申請補助案件計畫書收件,採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專人送達方式至國際文化觀光局提出申請,歡迎有志從事文創事業開發的縣籍業者踴躍參加。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40228/1186925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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