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正元最後提到,已將行車記錄器畫面交給警方,列為偵查物證,尊重檢警權責。
以下內文出自: 公投盟等反核民眾25日以肉身阻擋立委蔡正元的座,被一路「推著走」了1.2公里,其中還有一對黃姓母子用自己的休旅車試圖反對蔡正元的座車,事後都被蔡正元提告,但網路評論聲浪不竭,蔡正元26日晚間在本身的臉書貼文暗示:「對所有抨擊打擊反對闖禍者一干人等的民刑事責任的究查,全權委由律師處理,絕不縱容任何一人,絕對究查到底」。

社會中間/台北報導

蔡正元說,在不法群眾暴力事務裡,在監察院口抨擊打擊蔡正元的人,爬上車禁止蔡正元分隔的人,沿途追打抨擊打擊車輛的人,開車否決赴警局報案的人,都要自行向檢警交代動機,也要對各自行為負起責任。

蔡正元默示:「『殺人未遂』、『闖禍逃逸』,不管網路或媒體如何說,『惹禍』是誰製造的?『逃逸』怎麼會『逃』去警局?『殺人』被『殺』的人怎麼到警局自行跑掉?」蔡正元還挽勸網路和媒體沒必要製造鬼扯新聞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40426/1230324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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